放眼全球,日本是一個特別安全、治安良好的國家,常常見到有人在電車內或月台坐著閉上眼休息,恐怕只有日本能讓人如此放心了吧!即使有人把手機擺腿上就這樣睡著、包包拉鍊不拉,也幾乎不會有什麼搶劫失竊問題,治安之好比起其他國家最具代表的例子應該就是「在日本掉錢包找得回來」了吧,這真的不是隨便講講的喔,是說,為什麼掉了的錢包能物歸原主呢?理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。
理由1:日本人撿到現金,多數人都會交給警察!總金額竟高達了38億日圓!
根據日本警視廳公布的2017年「拾得物及遺失物登記受理狀況」,撿到東西送到派出所等相關單位的拾得件數計3,958,366件,而來自遺失物主登記搜尋的件數共計1,019,955件,兩者有著約4倍的差距!比起丟掉東西的,撿到東西的件數會多出那麼多,推測應是原物主放棄尋找、沒有到派出所進行登記的東西,被拾得人送到派出所了。
每天都有大量遺失物品被送至警察局或派出所,從警視廳發表的資料看來,作為遺失物的現金拾獲總金額高達3,748,892,862日圓!光是2017年一年內拾獲金額就有75,511,670日圓,而失主提出的遺失總金額為8,343,614,845日圓,其中2017年遺失的86,252,042日圓,比對同年的拾獲金額,約有87.5%的現金被送回來了。
當然也有從此消失無蹤,或是錢包被送回來了但裡面的現金不翼而飛的情況,並不全都那麼幸運,不過跟其他國家相比,日本還是有較高的機率讓丟掉的錢包或現金回到主人的身邊。
警視廳的統計資料中,遺失的現金約有73.2%物歸原主,是不是很強!所以在日本假如不小心丟了東西,不要輕易放棄,趕快到警察局登記失物招領吧~
理由2:日本撿到東西有繳交的義務,若尋得失主還能獲得報酬金!
日本的「遺失物法」規定拾得人有著「迅速將拾得物歸還給失主,或是繳交給警察署長」的義務,此外,領回遺失物的失主必須將「遺失物品價格的5%~20%作為報酬金支付拾得人。」兩者均為「義務」,知道這樣規定的日本人並不多,大家多是出自善意、也不要求報酬。
日本的遺失物法中不論價格、任何物品都有繳交給警察的義務,而像是德國、英國(倫敦)、美國(紐約州、加州)等國家或地區,一定金額以下的物品可以不繳交,甚至在加拿大(魁北克州)要不要繳交遺失物完全交由拾得人自行判斷,法律明定「報酬金」義務的國家或地區也不多,美國、加拿大、法國、英國等國均無相同規定。日本對於遺失物的規定內容非常詳盡,可能是某種文化背景,讓日本人撿到東西一定要繳交,又或是因為日本法律完善,讓人們意識跟著提高了!?我想,兩者都說得沒錯呢!
找尋遺失物或遺忘物的期限為3個月,針對無法判別失主的物品,自交給警察當天起算3個月(埋藏物為6個月)公告於警視廳的網站上,供失主們搜尋日本全國各地的遺失物。
3個月內無人認領的話,便由拾得人取得物品的所有權,只是這樣的情況不包含手機或駕照等載有個人情報的物品。另外像是雨傘、衣物等價值較低、或是為了保管而產生過多花費的物品,2周內無人招領時,可能會被出售處理掉。還是老話一句,發現東西掉了盡早到警察局詢問看看吧!
理由3:徹底實踐日本教育所培養的道德觀念
落實將遺失物申報派出所或警察局的日本文化,與在學校、社區等地所教導的道德教育有著很大的關係,日本的學校、車站、機場、公共設施、購物商場等均設置了失物招領中心,遺失人或拾得人都可以直接到那裡洽詢,已是非常普遍的做法。例如小學,若有遺失物被送到校內的招領中心,學校會定期廣播尋找失主,大家多有找回自己東西的經驗,從小就身處這樣的環境,撿到東西直接交到派出所或專用窗口,對於大部分的日本人來說是件「理所當然」的事情。
理由4:日本自古流傳下來「受到天譴」的說法
另一個說法是,日本自古以來有著「做壞事會受到天譴」的看法,深深影響日本人的道德觀與倫理觀,用古人流傳下來的「未經同意擅自占有他人物品、心懷惡意做出使人困擾的行為,風水輪流轉,是會遭到報應的」,在家中大人也經常用這句話來教育小朋友,還有「人在做天在看」等說法,老天爺指的是太陽,不管有沒有人在看,遵從自身的道德觀與倫理觀,講求自律。
當撿到錢包等物品時,想像一下丟了錢包的人肯定很困擾,道德心驅人們使將錢包送到派出所,或是直接與失主聯絡,是一般日本人的思考模式。
不小心掉東西時該怎麼辦好呢?
如果察覺東西不見了的時候,趕快返回「可能掉東西」的地點或「東西忘記帶走」的店家找找看,語言能通的情況下,建議先以電話確認比較好,車站或購物中心等公共場所則可以到失物招領中心或服務台詢問,假如巡了各處都還是找不到的話,就到警察局、派出所進行遺失物登記吧,文件上需填入遺失人的地址、物品遺失時間、地點、遺失物的詳細資訊。
盡可能喚回記憶,將最後見到遺失物的時間、發覺東西不見的時間、中間經過的地名.地區.街道名稱、地點或是電車、巴士等路線名稱、目的地、上車站名、轉車站名、下車站名,物品的製造商/品牌・配色・形狀等特徵、紙鈔種類或數量等,資訊提供的愈詳細愈好,搞丟信用卡的話也要記得與發卡公司聯絡。
如果不幸錢包不見了,可以向車站站員或警察借錢!?
搭乘電車或巴士等公共交通機關,發現錢包不翼而飛、遺失等正當理由導致車資不足的情況下,可向站員提出日後償還車資的「着駅清算(到站結算)」,需要注意的是鐵道營業法規定未持有車票的人無法搭車,「到站結算」作法僅適用於「持有車票但餘額不足」的情況,因此在車站內錢包遺失或盜竊等狀況可提出「到站結算」,若是搭車前沒有錢買車票是無法相提並論的喔!申請到站結算時需出示身分證件,並且填寫稱作「支払い猶予願い書(付款緩期申請書)」的誓約書。
沒辦法在車站借到錢的話,試著轉往警察局或派出所吧~日本有針對外出時遇到錢包遺失或盜竊時,可向警察局或派出所借前的「公衆接遇弁償費制度(公眾接待賠償費制度)」,此賠償金額依據各警局的處理狀況或轄區內的特殊情況來判定,通常為1,000日圓左右,向警局借的錢需要親自上門歸還,距離較遠的情況下,可利用匯款或郵寄現金袋等方法,另以個案處理。當然也有例外,不一定每一個派出所或警察局都能借得到錢。
最後碰到車站或警察都難以借錢時,如果飯店房間內還留有現金,即使代價較高,叫台計程車回飯店拿錢吧~向司機說明事情經過,並將包包等私人物品留在車內作為擔保,請司機等你讓你回房間取錢,也不失為一個應急的方法喔!
日本失竊率較高的物品是?
在錢包歸還率良好的日本,其實還是有些東西不容易找回來的,以下為警局失物招中拾得件數的前10名。
從中可以發現,證件類、錢包類、手機等容易判別持有人的物品似乎比較容易被尋獲,根據警視廳的「主要拾得物處理狀況」歸還率最高的是「手機」82.6%,再來為「證件類」73.3%、「錢包類」64.5%。
對於大多數的外國人而言,放有現金的錢包原封不動的回到手上是多麼不可思議的一件事,在日本不只是錢包,手機等貴重物品遺失了都有很大的機會被找到,在日本旅遊也好,東西搞丟了可別輕易放棄,到派出所或警察局走一趟吧!反而是低價消耗品的雨傘,經常失竊,所以雨天到便利商店等,雨傘無法帶在身邊時更要小心一點~即使是治安一級棒的日本,仍是要多加留意隨身物品,多一點注意少一點損失,讓日本之旅更加分唷!
參考來源:
●警視廳:遺失物受理狀況(平成29年)
http://www.keishicho.metro.tokyo.jp/about_mpd/jokyo_tokei/kakushu/kaikei.html
●警視廳:隨身物品遺失了的話
http://www.keishicho.metro.tokyo.jp/sodan/otoshimono/index.html
首圖:Mahathir Mohd Yasin / Shutterstock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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